2008年8月2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自封副所长 去收保护费
能平 靖芬

  8月18日,东阳市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吴某和王某予以治安处罚。
  8月17日晚10时,吴某与两同伙穿着保安服去收“保护费”。3人赶到五马塘,发现一个表演团正表演脱衣舞,吴某就对老板王某说:“我是派出所副所长,你们涉嫌色情表演,罚款5000元。”王某看他们穿的不是警服,马上对其当胸两拳。吴某的两同伙见状逃走。群众报案后,白云派出所民警将王某吴某带回调查。